數位模型授權協議
最近一次修訂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
1. 本服務所提供之「購買方案」原則上為「單次購買」,會員於本協議授權條件與使用限制範圍下,需依個別購買方案內容,支付本院使用模型之授權費。
2. 如您使用模型時遇有特殊購買需求(如有大量購買、授權方案說明無法符合您的使用需求之情形時)及服務時,請聯繫本網站客服中心。
二、授權條件
除本網站上有另行標示授權條件(如創用CC免費專區)而應分別依標示條件進行模型使用外,會員依本協議購買模型,本院亦將依下列規定授權您模型使用權:
1. 授權態樣:本院非專屬授權會員得依本協議使用模型著作。
2. 授權地域:全球。
3. 授權期限:除了您的付款程序未完成、遭取消或您未能遵守本協議之約定、或本院因第三人檢附確定司法判決或與確定判決具同一效力之文件主張該模型著作侵權並使其下架外,本院將授予您永久使用模型著作之權利。
三、使用限制
1. 禁止將使用模型之權利以任何方式讓與、再授權、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包含但不限於公開傳輸、發行、散布、出租、出借、出售模型檔案、將模型檔案重製於各式電子裝置並將該電子裝置予以發行、散布、出租、出借、出售予任何第三人)。
2. 模型如經修改、調整等變更而成為衍生著作或類似標的後,並不影響本模型原有之權利,您仍需依本授權協議方式使用模型。
3. 數個模型經組合、拼湊、組裝等行為而形成一集合式模型,前揭使用之模型因未經顯著轉化,該集合式模型之相關權利仍為本院享有。
4. 當您將模型做為您各式衍生作品之一部時,您必須使用專有格式及措施防止第三人在公開可用的軟體應用程序中打開或導入模型,避免讓第三方得藉此取得個別模型檔案。關於前述之專有格式及措施等說明,本院得另行於本網站予以說明及補充。
5. 您不得將模型用於 A. 資料庫之一部。 B. 商標、設計圖案、商號、企業名稱、表徵等標誌之一部。 C. 其他貶損或侵害本院權益、形象、名譽等不利本院之行為。 D. 違反公序良俗(如涉及色情、種族歧視、恐怖攻擊等)、誹謗他人名譽、侵害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E. 其他本院認定不適宜之用途。
6. 其他本院所公告之使用限制。
四、價格與付、退款
1. 本院所提供之模型授權費用請參照本網站各模型所列之價格,本院將並得適隨時視實際營運狀況調整模型價格。
2. 付款方式 A. 信用卡 (a) 若您選擇以信用卡支付服務費用(包含但不限於模型授權費等本服務向您你收取之各項費用),您於本網站所提供之信用卡相關資訊,目的僅是為了向發卡機構確認信用卡之有效性及取得交易授權,並不表示您已完成付款程序、也不代表您與本院間之交易已完成或契約已有效成立,本院保留是否接受您的購買請求的權利。 (b) 本院接受您的購買請求以前,您無需支付任何款項,本院不會請領任何信用卡交易款項,該筆款項也不會出現在您的信用卡單據中。
3. 退費須知 A. 本模型授權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之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且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服務。當您購買模型並支付授權費後,即視為您已同意模型授權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7日無條件退費規定。您不得以此向本院主張退費。 B. 如您於付款後有因可歸責於本院之事由導致無法下載模型或模型檔案有毀損或無法開啟等情形,請盡速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速為您排除問題或處理相關退費事宜。
五、智慧財產權相關須知
1. 您依本協議獲得模型之使用權及資格,但不代表您取得模型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2. 您所付費取得之模型使用權,除本協議所明確授予之權利外,所有權利均為本院或模型提供者所享有,您於使用模型時,得無須提及著作人名稱,但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張或僭稱為模型權利人。
六、會員義務與擔保條款
1. 如會員因使用模型而遭第三人提起訴訟或請求致發生糾紛時,您應於糾紛發生時 5 日內以書面通知本院,並依本院指示提供對應資料以利本院處理。
2. 如您因違反本協議或本網站其他規定或會員行為致本院權益有受損之虞時,本院有權逕行停止您使用模型之權利,並採取合理措施維護本院權益。
3. 若您有違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本院得要求您即時改善或採取必要之防止保護措施,以避免本院損害擴大。會員經通知限期改善或採取措施而未完成者,本院得逕採取其認為必要之措施予以處理。
4. 部分模型包含涉及圖像、商標、表徵、標誌、品牌名稱、智慧財產等第三方權利人享有之素材,您於使用模型前需自行確認模型使用用途是否涉及第三方權利人之權利而有事先取得第三方權利人授權之必要。
七、責任限制
1. 本院不就模型之可用性、真實性、品質、特定目的適用性及商業價值為任何擔保,且不保證模型之精確度、完整度。
2. 本院不就模型之尺寸、材料、物理強度、重量、耐用度、設計或構造適法與否為任何擔保。
3. 在您未違反本協議或本網站其他規定(包含但不限於數位模型庫使用條款)之前提下,因可歸責於本院之事由致您因使用模型遭第三人提起訴訟或請求時,本院將於您支付授權費用之範圍內,就您實際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
4. 如您遭第三人提起訴訟或請求時,而有下列情事時,則本院就前項規定之損害賠償不負任何責任。 A. 所使用之模型為本院免費提供; B. 模型已經修改、調整等變更; C. 未依本院指示使用模型; D. 遭第三人提起訴訟或請求時,未於本院指定期限內以書面通知本院; E. 未盡本院為您處理訴訟或相關紛爭之協力義務; F. 不同意本院對於該訴訟或相關紛爭所為之和解、辯護或處理時; G. 自行向第三人為任何和解、承諾。
八、損害賠償
如您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本院發生損害時,您應對本院負損害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必要之律師費、訴訟費、賠償金、和解金、利息等費用),並應盡協力義務以協助本院解決相關紛爭。
九、權利義務之轉讓
除經本院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將本協議所生之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受或作為其向第三人提供擔保之標的。
十、終止或解除
1. 如您違反本協議或本網站之其他規定(包含但不限於數位模型庫使用條款)而有損及本院之情事時,本院得逕行終止或解除本協議及模型之授權。
2. 如本院因故終止或解除本協議及模型之授權,您需馬上停止使用模型,並刪除、銷毀模型檔案(含副本)。如有必要,本院有權要求您以書面形式告知您已遵守前揭規定。
十一、一般條款
1. 如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無效、不合法或無執行力,則其無效、不合法或無執行力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其他條款仍具有完全之效力。
2.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秉持誠信原則另以書面協議補充之。
3. 您不因本協議之締結而被視為本院之代理人或與本院成立任何類似代理、加盟之關係。
4. 本協議各條款之標題係為閱讀之便利,不得作為本協議內容之解釋,雙方之權利義務須依各條款之實際內容決定之。
5. 本協議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協議所生之爭議,雙方應先誠信協商,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如有涉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二、翻譯版本
本協議因便於理解而有其他語言之翻譯版本,如其他版本與中文版本有衝突或不一致之情形,以中文版本為主。